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05日
字体:[ 大 中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实习对技工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准确把握实习本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要通过专题讲座、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解读《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以下简称《规定》),帮助技工院校师生、家长和实习单位全面熟悉、准确把握实习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案例,形成良好的群体效应、社会效应。
二、完善实习管理方案,严守实习基本规范。要指导技工院校对照《规定》基本要求、行为准则,细化完善实习管理工作方案,把实习工作列入学校领导干部和学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指导技工院校严格考察遴选确定实习单位,从严履行实地考察、组织研究、审核确认等程序,对不符合实习要求的,及时移出实习单位名单。要指导技工院校、实习单位、学生以《规定》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三方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协议的,不得安排实习。要严格落实实习备案制度,技工院校开展实习前将实习方案、指导教师信息、知情同意书、三方协议等报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组织学生跨省或赴国(境)外实习的,须事先经主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按程序报省级人社部门备案。
三、加强学生教育引导,营造健康实习环境。要指导技工院校抓实抓细实习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跟踪管理。要指导技工院校加强与实习单位协作配合,加强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要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立卷归档。要加强对学生关心关爱,畅通心理咨询通道,积极开展教育疏导,对学生心理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管控有方。要及时排查化解实习中的矛盾纠纷,完善多元诉求解决途径,严防矛盾激化升级。
四、压紧压实安全职责,强化实习安全管理。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要指导技工院校和实习单位严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实习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要加强对实习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引导实习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实习任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未经教育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切实保障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安全和健康。
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要加强技工院校实习监督管理,公布监督咨询电话,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畅通政策咨询与投诉反映渠道。要将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针对突出问题、关键时段、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抽查。要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涉技工院校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防范舆情发酵。对近年出现违规实习行为的学校,实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技工院校、实习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重要工作情况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俊华,010—8420845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5年2月5日